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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四举措”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

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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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综合运用QQ、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倡导广大市民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曝光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汲取城口县“12.6”、荣昌区“1.25”两起燃爆事故教训,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全县烟花爆竹3家批发企业和300多个零售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1家次,发现隐患28条,零售点182家次,发现隐患46条,对存在库房超量储存、消防措施不到位、零售点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等关键问题,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三是严密运输环节管控。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高速四支队等部门督促全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切实加强对运输过程的动态管控和监督检查;依托入县边界交通要道3个检查站,开展未经许可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规范标准装载、超速行驶等检查共计10000余次,发现违法行为50多起。

四是严格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打非”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等单位强化“禁放区”、“限放区”燃放和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督查管理。春节期间,共出动车辆4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20多起,没收非法产品3560件,行政拘留8人,继续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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