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防总、市防办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编制、修订防汛抗旱预案,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视水情、雨情,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险情,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立即赶赴一线指挥处理。
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