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4-02-06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维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扶贫、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财务预(决)算、公务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以及财务审计、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后勤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县应对一般、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案管理和救援协调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衔接驻忠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危化烟爆安全监督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农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接市应急管理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负责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市级划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区域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法规宣传培训科(挂内审科牌子)。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