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即将到来,节日期间出行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种旅游、娱乐、文化、商贸活动增多,事故灾害防范压力也随之增大。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我县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双节”期间事故灾害防控职责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具体措施》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在部门督导、部门领导在基层检查、监管干部在现场执法、道安交警在路检路查、厂长经理在企业履职的“五在”责任要求和企业、部门、政府三个层面“日周月”的工作要求,时刻保持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日常监管的工作要求,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各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其他负责人要密切配合工作,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双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活动,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县安委办、减灾办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实、执法不严、查处不严的情况予以通报。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交通运输。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等重点车船和客货场站、农村道路、码头渡口、公共交通、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节日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路面巡查管控,消除监管盲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建设施工。要对节假日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消防。组织开展商场超市、文化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加强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的执法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旅游。严格执行“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对景区(景点)设备设施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对游客运载工具、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条件关停制度、最大承载量管控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确保游客安全。
大型群众活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娱乐、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节日期间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控制好高峰时段人流总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自然灾害。加强地质灾害点、水害和山洪的监测预警,科学研判水情、雨情、灾情趋势,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对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地质灾害点,必须“日夜守护”。一旦遭遇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及时组织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强化森林卡口值守,严禁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学校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三、强化值守,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把值班责任明确到人,决不允许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项工作,确保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准备充分,应急救援队伍随时保持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忠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