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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86284A/2022-00066
[ 发文字号 ]
忠安办〔2022〕8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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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忠安办〔2022〕81号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下称摩托车即包含此两类车型)行停秩序,紧密围绕城市品质提升,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决定全面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违规违法突出、交通出行混乱、生产生活秩序扰乱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城市形象,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整治目标

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餐饮聚集地)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明显提升。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餐饮聚集地,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及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建工作专班,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长朱此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综合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实施、联动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发布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信息,组织宣传、建立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路面乱停乱放、加装遮阳伞、噪声扰民、以及闯红灯、逆行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外卖、快递行业源头监管,督促平台严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配合城管局推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规范建设或取缔;配合交通、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车辆维修或销售企业违规改装及售卖改装摩托车行为,依法打击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网络舆情管控。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城区广场、公园、步行街和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设置情况,依实际情况新建一批停车位,对破损、模糊不清的停车位进行修补。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车辆维修经营者的监管,严格查处违规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摩托车销售企业监管,严格查处售卖违规改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各乡镇(街道):负责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情况的摸底,牵头做好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入户宣传、重点人员稳控和善后处置工作,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和劝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及工人措施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731日)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公安部门要策动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对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各类违法危害及处罚后果,引导广大群众共同抵制。

2.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摩托车违法整治行动作为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商贸餐饮聚集地,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案例承诺书》。公安交巡警要督促外卖、快递行业以站点为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骑手案例教育学习。

3.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公安部门要在人车聚集高发地(东坡梯道)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执法整治阶段(81日—831)

1.严格管控执法。公安、城管部门要以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部署固定专项检查点和流动执法小分队,对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噪音扰民开展高频检查,与大功率摩托车、酒驾醉驾、“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卡点进行结合,提升执法整治效果。对违规安装遮阳伞要落实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的,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自行拆除并自愿进行下车学习的,予以警告处罚;2次以上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前在交巡执法通查询判定警告处罚次数)。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噪音扰民,公安要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对商贸餐饮娱乐等违法停车高发区域,要增加警力和城管执法力量,维护外卖车辆取送餐高峰时段停车秩序,对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2.强化综合治理。公安、城管部门要针对外卖车辆等使用停放较为集中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人行道、车行道合理设置一批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程序开展风险评估、通告发布、设置标志标线、设置电子卡口围栏等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依法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积极开展闯禁联合执法;会同商务部门与外卖、寄递投送企业和站点建立约谈机制,通报骑手违法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骑手的内部管理考核。

3.紧实源头监管。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溯源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摩托车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出售遮阳伞,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消声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

4.组织联合执法。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道”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乡镇(街道)牵头,交巡警(派出所)、城管、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巩固阶段(91日—930)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回头看,系统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久治不绝,交通秩序乱、通行环境差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整治,视情视效延续整治工作。同时,总结提炼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整治、长期防控、彻底治理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作为服务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把手”亲自过问,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整治行动。

(二)严格督检,问效实责。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要多层面、多条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定期对摩托车综合治理成效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配齐执法装备,注重礼节礼貌,使用规范执法告知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和谐统一。

(四)信息畅通,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于2022720日前报送责任领导、联络人和工作方案,其中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所报联络人即为工作专班人员;202210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等。联系人: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刘洋;联系电话:54211898;报送邮箱:45833078@qq.com

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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