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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86284A/2019-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日期 ]
2019-08-23

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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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安全标准;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考核办法与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照法律和上级规定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全县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外)及储存企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液化石油气外)、储存及建设项目按程序进行安全审查和许可,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外)及储存企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配合公安、国土、城乡建委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违法行为;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处)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和“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巡查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烟爆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直属事业单位2个:忠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忠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19〕1号)文件,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机构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组织实施。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忠县应急管理局已组建完成,三定方案已经出台,人员基本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中。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人员公用经费的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41.88万元,支出总计54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4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起开始独立核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33.4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8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4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297.76万元,占54.95%;项目支出244.12万元,占45.0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4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起开始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5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我局职工正常增加工资津贴和因公牺牲职工杨骅遗属抚恤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4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起开始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5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我局职工正常增加工资津贴和因公牺牲职工杨骅遗属抚恤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6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8万元,占4.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2.71万元,占9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5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我局职工正常增加工资津贴和因公牺牲职工杨骅遗属抚恤金。

(5)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9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开始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6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事业单位2018年开始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45.2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5.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全生产专家到我县进行指导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1万元,下降38.9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93批次23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用、差旅费、抚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6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两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和规范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5.73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使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二是规范了全县矿山资源开采行为,消除和矿山重大安全环境隐患,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了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时的协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建筑企业应急演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25万元,执行数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了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高了各级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战斗力。三是检验了企业预案和政府部门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提高了县级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为企业对企业预案的专题培训开展较少,导致企业内部处置环节有一定脱节,对预案的内容不熟练。二是由于缺乏经费,导致对演练现场事故情景模拟度不够真实,演练开始时的企业先期处置措施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企业应急培训力度,对企业预案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对演练的场景模拟尽量贴近实战,处置措施更科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建筑企业应急演练

部门(单位)预算编码

110001

部门(单位)名称

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2.25

执行数

22.25

其中:财政资金

22.25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2.25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得分

数量指标

1个企业、9个部门,100人以上参加演练

1个企业、9个部门,100人以上参加演练

完成

20%

2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下达

及时下达

完成

20%

20

资金执行率

节约开支完成培训

22.25

完成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建筑企业对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逐步提高

大部分完成

15%

12

可持续影响指标

部门与企业应对的协同能力

长期

大部分完成

15%

12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95%

≧   95%

完成

20%

18

总      分

92(满分100分)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是因为企业对企业预案的专题培训开展较少,导致企业内部处置环节有一定脱节,对预案的内容不熟练。二是由于缺乏经费,导致对演练现场事故情景模拟度不够真实,演练开始时的企业先期处置措施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企业应急培训力度,对企业预案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对演练的场景模拟尽量贴近实战,处置措施更科学。

填报人员:梁兆珊

联系电话:123-54450171

填报日期:2018-12-3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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