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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86284A/2021-002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发布机构 ]
忠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县受灾群众冬寒衣被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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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县遭受多次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当前正值冬季,为保障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越冬,经局办公会研究,将分配一批冬寒衣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冬寒衣被发放范围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此次分配的数量、历年结余和本级采购的情况,根据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求状况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受灾人员冬寒衣被发放方案。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解决受灾人员冬季缺衣被问题,将需救助人员按受灾情况、困难程度等实行分类,重点考虑受灾散居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

二、规范发放行为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批等程序操作,坚持受助人员签字(按指纹)领取,确保冬寒衣被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发放前要进行检查,禁止将损坏、发潮、发霉发放给受灾困难群众。

三、妥善保管救灾物资

各乡镇(街道)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制定救灾款物管理办法,建立救灾款物管理台账和发放、领取花名册,准确反应救灾物资来源去向,确保救灾物资专物专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应急办人员保管,对救灾物资库存、使用、结余、借用、损坏等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特别要加强疫情防控救灾物资的管理,对救灾帐篷、折叠床等回收类物资,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库。

四、及时发放冬寒衣被

各乡镇(街道)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务必在春节前及时有效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款物发放要与《忠县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忠应急管〔202043)上报县级审批表和已救助表的内容保持一致并妥善存档备查。各乡镇(街道)务必于通知下发10日内领取并发放到位。发放花名册和台账(附件23,电子件和纸质件)和集中发放仪式照片(写明时间、地点、事件)于发放后5日传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科

联系人:秦朗,联系电话:54457252,18223718718

附件:1.忠县2020-2021年冬春救助棉衣棉被分配表;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物资发放);

3.忠县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冬寒衣被发放台账。

忠县应急管理局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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