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集体决策人”)对忠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项目进行集体决策,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各承诺人的承诺文件进行评审,专家小组按集体决策方案文件规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各承诺人的承诺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后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集体决策人: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开封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
三、开封地点:忠州街道芭皇支路2号5楼
四、专家组由沈佩于、毛世浓、郭海、王家海、秦俊彦
等5名人员组成,大家一致推荐 郭海(集体决策人代表除外)担任专家组组长。
五、评价记录表:
序号 |
承诺人名称 |
投标 报价 |
评标 得分 |
得 分 排 名 |
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忠县支行 |
46% |
90.15 |
第1名 |
2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 |
46% |
42.79 |
第2名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 |
46% |
40.69 |
第3名 |
4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 |
46% |
38.57 |
|
5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 |
40% |
35.71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 |
40% |
25.22 |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 |
40% |
25.16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 |
40% |
22.57 |
|
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 |
0 |
10.55 |
评标结果:专家小组按照集体决策文件规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各承诺人的承诺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后一致推荐并确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忠县支行以90.15得分,利率上浮46%的报价,获得第一承诺候选人资格;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以42.79得分,利率上浮46%的报价,获得第二承诺候选人资格;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以40.69得分,利率上浮46%的报价,获得第三承诺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