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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忠县春季房地产交易会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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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府办〔2022150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3忠县春季房地产交易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县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进城市建设和惠及民生,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标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宜居宜业水平的要求,根据市场需要,决定举办2023忠县春季房地产交易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忠县春季房地产交易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忠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忠县房地产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交巡警大队)、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等。

三、参展内容

忠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12个:中博鸣玉,忠州碧桂园,玉溪锦城,五洲国际商贸城,恒大悦珑湾,领秀滨江、领秀新城,希望悦江府,尚品忠州,忠州壹号,蓝泊湾,农批安全食品智慧城,天鹅湖岸)

四、主要活动

(一)现场展示活动

参展企业集中在忠州广场于202316-8日(共三天)展示活动。

(二)线上房交会

202311-25日,在忠州新闻网开展房交会活动新闻报道、参展企业介绍(文字+图片+联系方式)、优惠政策介绍(含政府和企业优惠政策)。

五、房交会购房优惠政策

(一)政府出台相关购房优惠政策

1.202311日起至202325日止,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以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时间为准,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奖励优惠。

2.202311日起至202325日止,个人购买的车位(不含二手车位),以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时间为准,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

(二)开发企业出台购房优惠政策

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优惠活动,但不允许恶意竞争,相关优惠政策展前送县住房城乡建委和相关部门备案。

六、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成立2023忠县房地产春季交易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办、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交巡警大队)、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 职责分工

1.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审定各类设计物料、氛围营建和搭建方案,负责收集参展企业数据,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及落实活动场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县属媒体《忠州日报》、忠县电视台(忠县手机台)、忠州新闻网等报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契税补贴政策,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安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县公安局:负责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县信访办: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现场接访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县税务局:负责税务政策解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县城市管理局:配合活动场地手续办理,安排落实活动期间场地及清扫保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县房地产行业协会:负责筹集参展企业展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次房交会活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密切配合协调,切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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