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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0-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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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现将该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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