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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0-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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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改革实施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办法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定全县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定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编制和发布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县公有房屋改革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拟定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相关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专项建设示范的组织申报和管理。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定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

18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

19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审核管理。

20负责机关、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交流合作。

2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节能科、安全信访法制科、人防科、住房物业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忠县城市促进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住房保障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是忠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城市促进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单独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19〕1号)要求,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民防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预算分为住建委(行政)、住建委(事业)、城促中心(参公)、城促中心(事业)、安保中心、城档馆、质量中心、村镇中心、执法大队、人防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3415.89万元,支出总计33415.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0.04万元、上升19.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1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0.05万元,上升19.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5.8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41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0.04万元,上升19.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79.71万元,占8.02%;项目支出30736.18万元,占91.9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31.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70.05 万元,上升19.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3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2.77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项目支出预算纳入政府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77.01万元,上升944.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5500万元,年中追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789.1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3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2.77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项目支出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改变为政府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77.01万元,上升944.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8万元,占0.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0.53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拨困难,我委为了切实保障社会保险费支出而用往来资金垫付。实际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4.94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上升2.2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1759.84万元,占57.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59.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6611.22万元,占3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4.11万元,增长330.11%,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733.17万元,占8.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3.54万元,上升94.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新的职能职责导致机构和人员增加,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万元,上升12.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住建委职能职责和人员增多,导致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3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2万元,上升54.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物价上涨和差旅包干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98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2.81万元,增长72.27%,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项目支出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改变为政府基金预算。本年支出1298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2.81万元,增长72.27%,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6万元,减少88.8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5万元,上升13.02%,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县统一要求安排了因公出国一人次和机构改革执法支队公务用车增加两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95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到英国、荷兰学习绿色智慧城市规划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合作交流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危房改造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5万元,上升17.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支队公务用车增加两台

公务接待费21.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建设委员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运行、专家项目论证、招商引资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1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降低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28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2万元,上升54.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委职能职责划入较多,人员大幅增加,办公用品采购增长较大,差旅包干增长较大,培训费用增长较大,机关运行支出大幅增长。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4万元,上升 77.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划入我委职能职责增加,培训人次大幅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度,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朝金,联系电话: 023-5423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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