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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1-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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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改革实施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办法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定全县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定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编制和发布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县公有房屋改革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拟定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相关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专项建设示范的组织申报和管理。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定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

18、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

19、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审核管理。

2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交流合作。

2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节能科、安全信访法制科、人防科、住房物业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忠县城市促进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住房保障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是忠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三)单位构成

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城市促进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单独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937.54万元,支出总计21,937.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11,478.35万元、 下降34.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大幅度下降。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93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8.3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 是项目预算收入大幅度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37.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3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8.3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度下降其中:基本支出 2,628.28万元,占12%;项目支出19,309.27万元,占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37.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478.35万 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大幅度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5.83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预算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8,675.94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增幅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5.83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预算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8,675.94万 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增幅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9.2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万 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76.0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3)节能环保支出2,443.43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3.43万 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759.98万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3.91万 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3.12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3.12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015.47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8.15万 元,增长2709.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年,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2万 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1.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93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2.5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项目交由县平台公司实施,预算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0,93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2.5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项目交由县平台公司实施,预算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9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3万 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年我委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发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年我委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危房改造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7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3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因职能职责调整,排水管理由城市管理局划转我委导致车辆开支增加。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建设委员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运行、专家项目论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2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1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4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一是我委坚持原则从严控制,二是2020年我委调出4人,办公费、差旅费等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委作为“两不愁三保障”中重要一环,对乡镇的培训和会议增加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21937.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委预算支出总量为21937.54万元,实际支出总量为21937.54万元。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

负责人及电话

马仕明 13635306078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县级主管部门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忠县各乡镇(街道)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84.7万元

884.7万元

100.00%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884.7万元

884.7万元

100.00%

县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共计改造市级农村危房指标528户,其中C级危房166户,D级危房362户。

100.00%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投资金额

884.7万元

100.0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

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100.00%


脱贫攻坚

解决农村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

负责人及电话

梁小平  13896973300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县级主管部门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忠县城市建设促进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20万元

120万元

100%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120万元

120万元

100%

县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新建市政消火栓137座、检查井及附属供水管道等。

100%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投资金额

120万元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消防安全

提高火灾抢险救灾能力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00%


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404001001-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21937.54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21937.54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房地产行业、责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100%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经济效益指标

20%

合理运用资金发挥效能

100%


产出数量指标

15%

制定行业规范性文件实现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100%


产出质量指标

15%

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00%


社会效益指标

15%

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100%


社会满意度指标

35%

合理规划城市建筑及地下空间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满意度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谭尹彤,5423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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