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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2-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重庆市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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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 职能职责。

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和民防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办法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城乡建设重大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城乡建设工作。

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民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镇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镇雕塑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工程造价、资质认证、技术标准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特色小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乡等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实施城镇化建设有关工作。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10.负责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组织指导民防工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监督管理民防系统国有资产;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

11.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竣工验收审核管理。

1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推广;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0,分别是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节能科、安全信访法制科、人防科、住房物业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为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城市促进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单独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941.50万元,支出总计7,941.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96.04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大幅度下降。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94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96.04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大幅度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1.5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94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96.04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度下降。其中:基本支出2,427.52万元,占30.6%;项目支出5,513.98万元,占6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41.5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996.04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大幅度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8.57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预算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4.58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增幅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8.57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预算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4.58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增幅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8.4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7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78.4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758.02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0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517.93万元,占5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20万元,增长29.14%,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1.87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兑现建筑企业所得税奖励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793.97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25万元,增长61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危房改造、旧房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52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4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5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7.4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项目交由县平台公司实施,预算收入减少。本年支出2,95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7.4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项目交由县平台公司实施,预算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2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1.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危房改造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建设委员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运行、专家项目论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9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各项检查督查增多,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1.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培训次数。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4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日常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能,杜绝浪费食物和办公耗材等,规范公务接待和食堂及车辆管理,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于采购电脑、办公桌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涉及资金57.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

经建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张菊

联系电话

54237870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2807.1

7941.5

7941.5

100%

10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按时上报各种报表;2.完成预算资金使用;3.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1.按时上报各种报表;2.完成预算资金使用;3.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按时上报各种报表;2.完成预算资金使用;3.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预算资金使用率

%

=

100

282.9

282.9

25

25

25

报表上报及时率

%

=

100

100

100

25

25

25

各类工作开展进度

%

=

100

100

100

25

25

2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100

100

100

25

25

25

说明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吴伟

联系电话

5466326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57.15

57.15

100%

100

100

当年绩效目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支付4座污水处理厂2019年污泥运输服务费

支付4座污水处理厂2019年污泥运输服务费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资金支付率

%

=

0

100

100

25

25

25

成本指标

万元

0

57.15

57.15

25

25

25

质量指标

%

0

95

100

25

25

2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0

100

100

25

25

2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评价情况来看,我委总体情况完成良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预算指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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