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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3-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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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现单位的宗旨:提供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物业、房屋安全鉴定、白蚁和城市害虫防治等管理服务。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国有直管公房、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和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二)承担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三)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建成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实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和建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五)承担全县白蚁防治和城市害虫防治日常监管事务性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现单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专项资金管理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科、房屋安全管理科。定事业人员编制30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各2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现实有在职职工29名,退休人员19名,遗属补助人员1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27.29万元,支出总计82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2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总计8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67.63万元,占68.61%;项目支出259.66万元,占31.3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7.2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18万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共计273.18万元分别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待遇等;追加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日常办公等;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维修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7万元、 上升1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18万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共计273.18万元分别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待遇等;追加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日常办公等;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维修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26万元,占10.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8.76万元,占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43.50万元,占53.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0万元,增加10.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63.87万元,占3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保障性住房支出240.17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和维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0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增人员以及待遇调整。公用经费6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增人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43.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房屋安全检查和白蚁灭治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33.2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较上年减少11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减少41.50%,主要原因是实际培训减少。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2022年也无中央、市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项目和县级重点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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