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忠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城镇规划发展科、房地产科、行政审批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节能科、村镇建设科、住房物业征收科、市政科(挂忠县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牌子)、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信访法制科、安全督查科、组织人事科等16个内设机构。本部门包含11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0293.8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626.7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0293.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626.7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93.8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0293.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626.7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04.68万元,占5.3%;项目支出85489.14万元,占9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0293.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626.7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04.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538.97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基本收入及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36.74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经费大幅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04.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538.97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合并导致人员经费及项目收入大幅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36.74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经费大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14.7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7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7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51.0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多导致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202.9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2.9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忠县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500.00万元,蓝天公司实体运营经费100.00万元,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135.00万元,重庆海螺生活垃圾处置运营补贴922.05万元,污泥运输及处置专项经费545.9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9443.58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51.60万元,增长3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大幅增加。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0.00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4.58万元,增长2271.5%,主要原因是增加海螺等产业引导发展项目1400.00万元及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1640.94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1.03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增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4.6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229.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12.43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且本年度清算补发了以前年度考核绩效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74.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9.34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合并及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389.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087.82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收入大幅度增加。本年支出43389.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087.82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收入大幅度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公务车增加及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如因公出行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公务车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5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公务车增加。
公务接待费14.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其他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0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7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职责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62批次2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3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9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业务量增多导致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72.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07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及业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13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业务量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6 %。主要用于清漂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2024—2025年城区各节点绿化草花以及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采购。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0293.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整体实现了2024年预定的绩效目标,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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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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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90293.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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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按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10.负责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1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进步工作;13.负责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14.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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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是否核心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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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环卫设施完好率 |
20 |
% |
≥ |
是 |
96 | |
|
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
20 |
定性 |
是 |
改善 | ||
|
管护面积 |
20 |
平方公里 |
≥ |
是 |
19.67 | |
|
预算执行率 |
20 |
% |
≥ |
是 |
90 | |
|
市民满意度 |
20 |
% |
≥ |
是 |
95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英 联系电话:023-5423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