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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关于《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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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关于《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征求意见建议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1日。(因《规划》初稿形成后,我局从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4月2日,多次通过入户调查、座谈会、党政内网等渠道,广泛征求民政利益群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等意见,最终形成《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故此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柳,54232237。

邮箱地址:1483930278@qq.com。

附件:《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稿)》

忠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

关于《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民政局编制了《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2021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渝府办发﹝2021﹞79号)要求,现对《规划》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科学研究和编制好《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委会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是谋划我县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期间,我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兜底线、兴产业、强治理、优服务工作主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不断增强”:

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496元,分别增长34.8%、65.3 %,城乡低保差距缩小至1:0.8;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6元,增长24%,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11.6亿元,年均增长26.8%,年均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2.8万人次;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456元/月、1256元/月,分别增长45.6%、109.3%。发行福利彩票1.86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1480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3.5%、44%。接受慈善捐助4080万元、慈善救助5.6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4.5%、17%。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增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以“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并举”为路径的社区治理实践取得积极成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顺利完成全县第九届、第十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两委”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到99.46%,村、居委会直选率分别达到100%、87.88%,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具活力,基层群众民主权利依法得到保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从344个发展到404个,同比增长17 %,资产总值超过0.43亿元,基层群众依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机会和渠道更加丰富畅通。成立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累计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超过3500名,注册实名志愿者达到11.3万人,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专业支撑。

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养老服务加速发展,全县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机构达到98家,建成投用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床位从4500张增长到8500张,增长88.9%。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92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从75.1%提高到100%;全面取消婚姻收养登记收费,全县在线登记率达100%,办理婚姻登记5.9万对,“家庭和谐计划”社会反响良好;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收养儿童20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0余人次,普查地名1.3万条。建成各类殡葬服务设施8个,为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100余万元,清明节期间年均安全接待祭扫群众4.8万人次,县城区集中文明治丧率在全市率先实现100%。

二、目标任务和指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即:锁定1个目标、构建3大体系、推进2大专项事业发展、强化6项保障措施。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充满活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全县民政工作跨入全市前列。

忠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约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90

预期性

3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6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100

预期性

7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

80

95

预期性

8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万人

0.35

≥0.5

预期性

9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万元

544

≥650

预期性

10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40

≥80

预期性

11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12

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乡镇(街道)覆盖率

%

24

100

约束性

1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0

≥60

约束性

14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60

≥75

预期性

15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21

≤20

约束性

16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5

≥90

预期性

17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52

≥60

预期性

18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0

100

约束性

(二)着力构建三大体系

1. 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获得新进展。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高,救助对象动态调整,社会救助能力显著提升。坚持未成年人优先发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群体发展权利和机会,残疾人关爱服务达到新水平。彩票和公益金有效管理。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民生福祉得到大幅提升,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得到良好发展,区划界限设置更加合理。到2025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精细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

3.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关爱服务更有温度。婚俗改革进一步推进,家庭建设不断加强。殡葬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覆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地名公共服务更加智慧精准。到2025年,全县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基本殡葬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乡养老服务结构更加均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推进养老和殡葬2大专项事业发展

1. 推进养老事业提质增效。通过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17项主要任务,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养老服务由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具体来说:到2025年,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夯实社区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机构供给结构,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深入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专项三年行动、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专项工作,推动开展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产业,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开发,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丰富综合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2. 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形成节地生态的葬式葬法导向格局,推动建立基本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出台节地生态奖补政策,形成多元参与的现代殡葬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具体来说:到2025年,全县火化区人口占全县总人口4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合理规划建设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农村集中安葬点。新建成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扩建城市经营性公墓1个。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2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除县城区外的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新建城乡殡仪服务站10个。到2035年,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场镇殡仪服务站实现应建尽建,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县委、县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九章,具体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即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表述规划背景,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面临的形势,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即第四章至六章,主要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三大体系建设,分别对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做了安排部署。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方面: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是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五是引导福利彩票事业规范发展;六是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政合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方面:一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三是聚合社会组织力量;四是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五是做强慈善事业品牌;六是壮大志愿服务事业;七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界线管理。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三是提升婚姻服务水平;四是强化地名公共服务。

第三部分为养老和殡葬事业专项。即第七章和第八章,养老和殡葬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一部分,因社会关注度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将这两部分作为专项子规划进行详细表述。推进养老事业提质增效方面:一是发展现状;二是指导思想;三是基本原则;四是发展目标;五是主要任务。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方面:一是发展现状;二是指导思想;三是基本原则;四是发展目标;五是主要任务;六是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即第九章,从加强党建引领、加强队伍锤炼、推进法治建设、拓展资金来源、加快数字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等六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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