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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关于《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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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政局关于《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根据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县民政局牵头编制了《重庆市忠县民政事业发展暨养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4月2日,通过入户调查、座谈会、党政内网等渠道,广泛征求民政利益群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等意见8条,采纳7条;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4月12日,未收到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在“第四章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第三节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中,建议删除“家庭寄养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相关内容。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2

在“第四章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第四节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中,将“医院—社区”修改为“医院—派出所—社区”。

未采纳

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收治工作,对精神障碍社区康服务参与较少。

3

在“第四章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第二节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中,建议将“村民代表”修改为“村(居)民代表”。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4

在“第七章推进养老事业提质增效,第五节主要任务,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中,建议将“大力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改成“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5

在“第八章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第六节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建议将“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占道埋葬等违法行为”修改为“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国、省、县干线公路及公路设施用地修建坟墓的行为”。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6

在“第九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三节推进法治建设,依法维护民政良好形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中,建议将“2021年后实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修改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按照民政部关于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7

在“第九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三节推进法治建设,依法维护民政良好形象,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建议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确定并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可追溯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修改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确定并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可追溯制度”。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8

在“第九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四节保障拓展资金来源”中,将“提升民政资金绩效各类保障”修改为“提升民政资金绩效各类救助”。

采纳

经研究,建议科学可行。

忠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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