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政局关于《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依据相关政策,我局起草了《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8月通过座谈会方式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再次修改后,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9月29日,未收到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第七条第五款建议修改为“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 |
采纳 |
经研究,建议合理。 |
2 |
第七条第六款建议修改为“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采纳 |
经研究,建议合理。 |
3 |
采纳 |
经研究,建议合理。 | |
4 |
建议增加第十一条“根据年度选聘计划,按照未被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选取一定数量人员进入城市社区工作者候选库,有效期一年。候选库有效期内,城市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报选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联合审查、入职体检、选聘公示、人员聘用、登记备案等程序进行聘用。” |
采纳 |
经研究,建议合理。 |
忠县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