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

忠县民政局关于《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日期:2022-09-30
字号:
分享:

忠县民政局关于《忠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依据相关政策,我局起草了《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8月通过座谈会方式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再次修改后,于2022923日至2022929日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929日,未收到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第七条第五款建议修改为“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

采纳

经研究,建议合理。

2

第七条第六款建议修改为“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采纳

经研究,建议合理。

3

第十条建议修改为“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选聘工作

采纳

经研究,建议合理。

4

建议增加第十一条“根据年度选聘计划,按照未被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选取一定数量人员进入城市社区工作者候选库,有效期一年。候选库有效期内,城市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选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联合审查、入职体检、选聘公示、人员聘用、登记备案等程序进行聘用。

采纳

经研究,建议合理。

忠县民政局

20229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