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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用气报装如何验收通气?

日期: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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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受理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并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①《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②《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③《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

④《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渝经信委燃气〔2020〕13号)

除执行以上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以及符合集团公司相关标准、规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通气验收。

(2)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完工后,天然气用户应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的,验收参与方应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各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参与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意见应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竣工验收,不同意竣工验收的,要明确到具体事项及依据。

四、天然气用气报装有没有隐蔽工程?

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管道天然气用户或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

客户邀请查勘隐蔽工程,各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应受理并参与以下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隐蔽工程隐蔽前查勘,提出查勘意见:

①居民小区或商业综合体管道天然气设施。

②工商用户天然气计量表前管道天然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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