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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主体和品种

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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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主体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自然人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按相关规定均可参与交易。

二、交易品种

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农村各类产权均可进入农村产权市场流转交易。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有:

(一)农村承包地经营权。

(二)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林地承包权及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

(四)“四荒地”经营权。

(五)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

(六)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

(七)养殖水面使用权。

(八)农业初始水权。

(九)农户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闲置校舍使用权以及门面、厂房等不动产项目所有权或使用权。

(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十一)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涉农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十二)司法部门委托的农村产权抵押或质押物的拍卖、变卖等其它处置。

(十三)农村生物资产包括活体畜禽所有权、农产品期权等。

(十四)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类知识产权。

(十五)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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