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借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
(3)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4)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满足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人员合伙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情形,其本质属于个人贷款,即应以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以22万元∕人为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人即110万元。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仅有1人时,按个人贷款进行申请。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超过5人时,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其中5人进行申请。
3.企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以小型微型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主体为该企业,原则上要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应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
(4)借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4.贷款额度是多少?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20万元∕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基数为22万元∕人、上限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
5.贷款期限是多久?
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
6.如何进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原则上,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