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补贴对象的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职业培训。补贴对象为下列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参加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