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格落实生源地审批制度,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就读审批政策。县内小学毕业生到县外就读初中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接收证明(就读证明)四个材料。家长可于秋季开学前持异地就读材料到我县对口初中招生学校和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