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2.贷款对象:(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我县,家庭经济困难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是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低保高校学生。
3.贷款标准:(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生.年;(2)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在校实际学费和住宿费之和高于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的,申请额度为1000至8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