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阶段资助项目、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日期: 2024-03-07 来源:忠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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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资助项目: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免教科书费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

2.资助对象:(1)免学费是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2)国家助学金是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符合资助条件的纳入其他类资助范围。(3)免教科书费是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4)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助标准:(1)免学费是全额免收,县级补助重点高中1600/.年,一般高中800/.年。(2)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年(一般贫困学生1500/.年,特别贫困学生2500/.年,脱贫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3000/.年)。(3)免教科书费是全额免收,县级补助学校400/.年。(4)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学校自定,用于学生资助。

政策原文:
  • 忠县教育委员会: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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