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推广种植业、林业、农机先进技术,促进农业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养殖、种植、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公益一类,核定领导职数1人,核定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经费渠道为全额财政,挂忠县白公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忠县白公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一个决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0.91万元,支出总计160.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60.91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7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绩效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5.91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农林水支出125.91万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未实现经费支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绩效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检查次数增多,接待相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检查次数增多,接待相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47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市级专题业务培训、市内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2021年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忠县白公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17 |
20.17 |
100 | ||||
中央资金 |
|
|
| ||||
地方资金 |
|
|
| ||||
其他资金(包括结余结转)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
20.17 |
20.17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数量单位 |
年度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缴费总额 |
万元 |
20.17 |
20.17 |
| |
|
质量指标 |
完成情况 |
%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年 |
1 |
1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指标 |
|
% |
|
100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白公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展开评述。全年预算数为20.17万元,执行数为20.17万元,完成计划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本单位8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保险按时足额上缴。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目标绩效自评,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68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