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白公街道地处县城西边,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全街道有10个村社区(其中4个村、6个社区),村(居)民小组63个,常住人口5.2万人,幅员面积约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87公顷(折合14805亩),是一个典型的小城市带大农村街道,是县城开发和拓展的主战场,是我县招商引资的主阵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区和以小城市带大农村的探索区。白公街道有穿境而过、岸线4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有西部大动脉、沪蓉高速公路忠州站出口;有忠义文化发祥地良玉故里;有一代诗魔白居易谪居的白公祠;有浓缩千年忠州史实的忠州博物馆;有适宜于水产养殖的冷水水源;有森林覆盖率48%的天然氧吧。
2、机构人员。财政供养人员1094人,其中党政43人(编制 45人,其中工人2人);财政所5人(编制5人);社保所6人(编制 7人);文化服务中心3人(编制3人);农服中心9人(编制10人);民政生活补助620人;离任村干部81人;老党员129 人;办事处临聘人员7人;村社干部 160 人;公益性岗位28人;其中:办事处退休人员2名,农服中心退休人员1名。
(一)忠县白公街道是行政区划调整新成立的单位,其中共忠县白公街道工作委员会是中共忠县县委的派出机构,白公街道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忠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白公街道办事处是忠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职责是:
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完成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2、加强党的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本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社区(村)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4、负责人武部、共青团、工会、妇联、残联等方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学习等活动,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
3、联系街道辖区内县人大代表,接待和处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批评和意见。
4、广泛联系群众,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协助办理代表选举、补选和罢免等工作。
6、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解决居(村)委会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制定街道、居(村)委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移民后期各项工作;指导居(村)委会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3、发展街道和村(社区)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行政村、社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社区)组织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5、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殡葬改革工作;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卫生保健、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统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7、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纪工委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教育,建立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落实。
3、查处党组织、党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规定权限,决定对党员的处理。
4、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
5、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6、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忠县人民政府白公街道办事处下设忠县白公街道财政所、白公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白公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白公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财政所职责:
1、街道收支管理,包括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以及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资金发放和监管、乡镇公益服务资金兑付管理。
2、履行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统发工资、各单位代账、村组财务代账、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3、承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项目验收和资料归集上报等;做好移民后扶资金管理工作,按期做好代管移民村(社区)移民后扶资金的账务核算工作。
4、担任街道办事处机关和财政所等四个直属预算单位会计,担任10个村(居)代管财务核算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内票据领发、回收、缴存等工作,做好票据使用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所机关办公室日常内勤事务。
5、完成上级部门和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保所职责:
为辖区群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就业服务、医疗服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
农服中心职责:
推广种植业、林业、农技先进技术、促进农业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养殖、种植、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
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1、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经济建设服务。
2、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协助县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4、在县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5、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8488766元,与2018年预算收入相比,预算收入增加5266998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职务晋升、民政优抚人员调标、人员调动增加、离任村干补助上调、老党员补助上调等。
(二)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1848876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71528元、公用经费支出1570377元、项目支出(民政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单向核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74947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11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4520元,与2018年比无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00元;公务接待费1452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差旅费、农村一事一议检查、山坪塘验收、文明创建宣传、安全宣传、松材线虫除治、违法建设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办公经费、邮电费、来人来访接待等。
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0377元,比上年增加844377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268028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2180136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0元,车辆179000元,其他资产 2001136元。占有使用车辆 1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四、 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21015
忠县人民政府白公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