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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732560/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白石府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忠县白石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忠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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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各帮扶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鼓励贫困户发展到户到人产业,根据县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同意,制定《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忠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20


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强力推进我镇建卡贫困人口到户到人产业扶贫,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效益,鼓励引导贫困户多形式发展1-2个稳定增收特色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资金来源

到户到人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三、补助对象

截止2020年1月1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补助范围

只能用于建卡贫困户已发展的种养业、加工业、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农家乐等到人到户产业发展奖励补助。不搞一刀切和平均主义,补助范围必须是当年有产出,以贫困户家庭户为单位进行补助,时间范围为:2020.1.1-2020.12.31,其中小春作物为2020年秋季播种面积。

五、补助标准

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总结2019年到户到人产业发展补助工作,结合白石镇贫困户到户到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鼓励贫困户发展到户到人产业稳定增收,制定如下补助标准:

类别

种类

规模

补助标准

封顶标准

粮食类

土地经营面积≥2亩

100元/2亩

200

蔬菜类和豆类

土地经营面积≥1亩

50元/1亩

100

薯类

土地经营面积≥1亩

50元/1亩

100

油料作物

土地经营面积≥1亩

100元/1亩

200

笋竹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100元/0.5亩

300

中药材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100元/0.5亩

300

花椒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100元/0.5亩

300

食用菌

按照发展菌包数量计算

2元/个

200

西瓜、草莓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100元/0.5亩

300

梨、李、柑橘等水果

年经营收入≥500元

每销售500元补助200元

400

母猪

按存栏量计算

200元/头

600

生猪

按出栏量计算

300元/头

900

种牛,按存栏量计算

200元/头

600

肉牛,按出栏量计算

300元/头

900

山羊

按出栏量计算

150元/只

600

种兔,按存栏量计算

100元/只

500

肉兔,按出栏量计算

25元/只

500

鸡、鸭、鹅

按出栏量计算

10元/只

500

按存栏量计算

10元/只

600

蜜蜂

按存栏量计算

100元/箱

500

淡水鱼

养殖面积≥0.5亩

200元/0.5亩

600

加工业

农副产品加工业(如制作咸菜、豆豉、芋头丝等出售)

年销售额≥500元

每销售500元即补助200元

600

手工业

手工业(如编织背篓、簸箕等用于出售)

年销售额≥500元

每销售500元即补助200元

600

乡村旅游及农家乐

农家乐

新注册发展,且年经营总额≥0.5万元

2000

2000

其他特色种养业

其他特色种养业

参照其他种植养殖业,由验收组综合评定,确定补助金额。

备注

一、种养规模需达到最低标准且不超过补助上限,按补助标准取整计算。例如:1.粮食类种植1.7亩,未达到最低补助标准,不予补助;粮食种植面积2.5亩,超过2亩不足4亩,按2亩补助100元计算;2.梨、李、柑橘等水果年经营收入1200元(范围值“1000元—1500元”,取最低数值1000元,补助400元);3.生猪出栏7头,超过封顶标准,取最高补助900元。

二、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3000元。

三、针对在国家扶贫信息系统里面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即监测户)的,在按照上述标准补助外,对补助金额≥2000的,另外补助800元/户;≥1000元的,另外补助500元/户;≥500元的,另外补助300元/户;≥200元,另外补助100元/户;去年未发展产业,今年达到最低补助标准的,奖励200元/户,若补助超过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

六、申报、验收及资金兑付

(一)项目申报

各村(社区)、各帮扶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贫困户宣讲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政策和标准,根据建卡贫困户意愿和实际能力落实到户到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等产业扶贫项目,以户为单位统计已发展的产业扶贫项目类别及规模。

(二)项目验收兑现

1.申请验收。2020年实施完毕的到户到人产业项目申请验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由贫困户自主申请验收,如实申报填写附件1,同一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组织验收。组建验收组,由联片领导任组长,联村干部、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对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类别规模进行验收(填写附件2),核算补助金额,2020年10月31日前验收完毕。

3.公示公告。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对核查上报的补助台账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公示点进行公示,同时公开监督方式(驻村工作队和义务监督员电话,镇纪委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11月10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汇总上报《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台账》(附件3)及公示照片。

4.核查兑现。镇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验收和公示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直接打卡兑现到户到人。

附件:1.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验收申请书

2.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意见表

3.白石镇2020年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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