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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732560/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白石府发〔2021〕8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忠县白石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28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忠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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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各单位:

由于吸毒,绝大多数戒毒康复人员失去工作岗位,缺乏一技之长。为适应市场需要,提升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能力,建立健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培训问题,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措施如下:

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登记工作,通过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其就(失)业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建立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完善个人信息,充分掌握了社区戒毒康复失业人员的就业愿望、创业意愿等基础信息。

二、开展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完成思想上的深刻认识,使他们能够主动配合各方进行工作。

三、强化技能培训

对有培训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树立就业信心,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技能,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按照康复人员自身需求和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上级相关扶贫培训政策,常年发布中式烹饪、中式面点、汽车美容和维修、美容美发等工种的培训需求,鼓励戒毒康复人员积极参与,帮助其掌握回归社会的一技之长。

四、加强就业援助

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如财政拨款的市政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社会治安、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岗位;政府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二是大力发展村社实体、开发村(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岗位。

免费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至少3次以上的职业介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合理考虑戒毒康复人员。

五、鼓励自主创业

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创业帮扶,组织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为戒毒康复人员创业工作纳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统一进行创业激励。

六、落实各项补贴

一是对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帮助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和新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创业补贴条件的,帮助其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

                               忠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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