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水坪新城城市单元DXXG-01/01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申请单位: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编制原因:按照忠县县委县政府“1116”总体工作思路,紧扣“加快打造三峡库区特色中等城市特色产业集群县域样板”总目标,聚焦“双千亿”“双 50”两个主要支撑目标,按照“渝东北前列、全市争先进位和忠县辨识度”要求,促进重大项目基础设施落地实施,加快推进东溪(翠屏)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特开展本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3.1)5.《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2025.1.1)等。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编制内容:本次详细规划地块位于忠县城市规划区水坪新城城市单元(东溪场镇),为东溪(翠屏)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
公示单位: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1.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2.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忠州广场 4.北山广场 5.项目所在地 6.忠县政府网7.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4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重庆市忠县东溪镇宣公路38号 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收 联系电话:023-54783311
附 件:1.区位图 2.规划图则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1.区位图 2.规划图则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