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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溪镇关于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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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镇、村道路扩宽、硬化公里数不断增加,乡镇通行车辆越来越多,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设立,对村镇道路交通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农村劝导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劝导员执法主体不明确。劝导工作没有强制力和执法权,不能对交通违法的当事人进行直接处罚,农村劝导员不能大胆开展劝导工作,导致出工不出力等消极行为。

群众对交通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存在质疑。劝导对象多为邻里同乡,部分村民对交通劝导员的工作抵触。农村劝导站中村干部比例较高,部分村民不满村内低保评定、纠纷调解、利益分配等问题,借机难为村干部,导致部分村干部消极开展工作。

 一是保障劝导站工作经费。出台交通劝导站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结合实际依靠党委、政府并借助社会力量,分批完善基础设施,精准解决劝导员的装备配备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切实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劝导员补助方面,根据客观情况,继续落实工作经费。各乡镇需结合辖区路况、驾驶人数量和分布特点,针对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科学规划重点时间、重点路段的劝导站工作计划。

 二是探索建立劝导员考核机制。对各村、社区劝导站机构人员配备、各项工作职责、建设、运行等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维护劝导员利益,针对车辆不听劝阻甚至严重阻碍劝导工作的行为,劝导员应及时固定证据报交巡警大队、派出所,道安办处置。对劝导员反馈的严重违法情况,交管部门要从严处置,维护劝导站的工作秩序和劝导员的权益。

三是发挥劝导站宣传作用。利用赶集日、节假日到各村开展宣传重点对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和劝阻,向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讲解不系安全带发生事故的危害及后果,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理念。维护好劝导站的宣传阵地,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发挥好劝导站的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劝导站还可以滚动播放视频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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