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复兴镇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复兴府发〔2024〕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现将《复兴镇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复兴镇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城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促进全镇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忠未保组《关于印发忠县〈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忠未保组〔2024〕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复兴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积极践行忠县“有首个、有首创、有首试、有首标、全市率先”创新理念,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基础,促进复兴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6年,复兴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关爱服务场所进一步完善,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二、服务对象
(一)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长期外出务工或一方长期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困境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学校要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镇司法所、镇派出所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普法重点群体,加强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治意识。
2.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开展教育辅导、心理监测、预警干预、关爱帮扶等服务。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核心知识普及,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同时引导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长树立科学育人理念,积极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正确认知和对待心理问题,构建和谐亲子关系。扎实开展“童心相伴”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要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
3.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各村(社区)要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针对性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学校要组织开展劳动体验、环境保护等各类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积极动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不断充实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
4.加强监护监督指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发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包括农村单亲家庭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时,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镇司法所要联合学校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普法重点群体,开展法治讲座,加强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治意识。
5.落实委托照护制度。各村(社区)要协助监督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通过走访发现被委托照护人缺乏照护能力或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告知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新选择被委托照护人或帮助、督促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镇社事办建立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制度,对留守儿童监护状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开展关爱帮扶,并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
6.强化监护干预。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镇儿童督导员、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
7.加强摸底走访建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村(居)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村(居)儿童主任要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在排查中,村(居)儿童主任要重点关注农村单亲家庭儿童,加强走访探视,建立工作台账,发现单亲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怠于或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报告;发现单亲家庭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疑似受到伤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或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强化关爱保护。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儿童基本信息、走访记录、工作日志、关爱帮扶记录、发现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镇上要加强对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一次抽查工作。
8.强化救助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救助服务。
9.做好教育帮扶工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全部应返尽返。学校要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推动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
10.加大日常关爱力度。常态化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工作,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适合儿童的关爱服务活动,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11.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大力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系列政策,积极为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要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到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
12.抓好安全教育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宣传条幅、各类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播等,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村(社区)活动,面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学校要在寒暑假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大讲堂,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3.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纠正翻越护栏、横穿马路、追逐打闹等行为,加大三轮车违规载人行为查处,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加强对人口集中居住地区河湖明渠的巡查,特别是水库、堰塘、河沟,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强化涉水安全防范。
14.强化网络保护工作。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的重点人群,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儿童使用网络、手机行为监管,指导其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儿童网络沉迷行为。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
15.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儿童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选择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优良、热爱儿童工作、熟悉村(社区)情况、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儿童主任,对于辖区内常住儿童数量较多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总人数超过30人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儿童主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宣传(2024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在镇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实施主体、完成时限。
(二)重点推进(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底)。各村(社区)要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并全部建立信息档案,完成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对摸排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加强,监护体系初步建立,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关爱服务精准化水平持续提高,儿童主任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机制,提炼具有复兴辨识度的服务品牌,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鼓励,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社事办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并通过走访入户、院坝会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每年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镇社事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儿童个人隐私,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治意识。
附件:1.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表
2.复兴镇各村(社区)儿童主任花名册
3.复兴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
附件1
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表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编号 |
评估指标 |
分值 |
评估得分 |
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情况 |
整体身体健康情况 |
1 |
非常健康(5分);比较健康(4分);一般(3分);比较不健康(2分);非常不健康(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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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是否关注孩子学习 |
2 |
非常关心(4分);比较关心(3分);一般(2分);完全不关注(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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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情况 |
是否会控制孩子用手机刷视频或者玩游戏的情况 |
3 |
经常严格控制(4分);有时会控制(3分);偶尔会控制(2分);基本不控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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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况 |
孩子身边环境是否安全 |
4 |
非常安全(5分);比较安全(4分);一般(3分);不太好(2分);不安全(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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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环境与关系 |
家庭成员关系 |
5 |
很融洽(5分);比较好(4分);一般(3分);比较差(2分);矛盾很大、关系很紧张(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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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 |
6 |
正向互动、关系温暖、信任和支持,或愿意修复关系(3分);关系平淡,仅能提供有限的支持(2分);紧张、冲突、难有情感交流或实质支持(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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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情况 |
监护主体类型 |
7 |
有法定监护人监护(4分);非法定的成年亲友监护(3分);社区或单位受委托监护(2分);无法定监护人监护(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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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母情况 |
8 |
无特殊情况(4分);父母离异(3分);父或母一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2分);父母一方死亡、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重病、重残、失踪情况(1分);父母双方死亡、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重病、重残、失踪、失联等情况(0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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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意愿 |
对监护的认识程度 |
9 |
充分认识(4分);比较认识(3分);认知程度不深(2分);没有认识(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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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长角色的认识程度 |
10 |
充分认识(4分);比较认识(3分);认知程度不深(2分);没有认识(1分) |
4 |
| |
对养育权利义务认识程度 |
11 |
充分认识(4分);比较认识(3分);认知程度不深(2分);没有认识(1分) |
4 |
| |
对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的意愿 |
12 |
意愿强烈(4分);意愿比较强烈(3分);意愿不强烈(2分);意愿比较随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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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满分50分,得分45-50分的为家庭监护能力优秀,得分40-44分的为家庭监护能力良好,得分为30-39分的为家庭监护能力一般,30分以下的家庭监护能力不合格。
附件2
复兴镇各村(社区)儿童主任花名册
序 号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村居 |
证件号码 |
民族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健康 状况 |
婚姻 状况 |
是否专兼职 |
从业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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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复兴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民族 |
儿童类别 |
户籍地址 |
儿童主任及联系电话 |
就读学校及年级 |
生活情况(跟随何人生活) |
录入原因 |
录入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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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原因:1、留守儿童:父母外出、父母离异在外务工、单亲在外务工等。2、困境儿童: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