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取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告
忠县黄金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取辖区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忠县黄金镇农户屋顶光伏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渝能源电〔2025〕56号)、《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忠县农户屋顶光伏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忠发改发〔2026〕12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选取我镇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
(一)投资单位建设工期:1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质量目标:合格。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实力和经验。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无不良诉讼。
4.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履约保证金
已入选的社会投资人,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到镇本级财政账户上。
四、有关事项
(一)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竞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8时。
(三)地址:忠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四)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忠县黄金镇人民政府516办公室递交投标书(我单位不制定统一模板,但投标书内容需要包含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及合格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履约承诺和保障、实施方案、镇村(社区)两级和农户收益条款等主要内容)、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安全生产承诺书、真实性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社会投资人自行开展辖区光伏开发资源摸排工作。
2.建设安装过程中,各社会投资人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指导。
3.在并网接入时,如需新增或升级设施设备,由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各项费用。
4.各社会投资人要委派专人留忠负责后期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5.在升规入库、安全运行、税收、统计等方面,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附件:1.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安全生产承诺书;
2.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李天逸;联系电话:023-5472202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忠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
安全生产承诺书
我单位, (投资主体全称),作为忠县黄金镇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并网、运维、拆除全过程安全承担全面、首要的法律责任,无条件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二、我单位将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完备所有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获取电网接入意见、取得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屋顶荷载能力合格评估报告等,并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坚决杜绝任何“未批先建”行为。
三、我单位将严格遵循忠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禁建范围和风貌要求,确保项目选址依法合规、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产权清晰合法、光伏组件安装高度符合要求,且不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
四、我单位将全过程注重安全生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负责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绝对按设计图纸施工,并保证绝不破坏房屋原有的承重与结构,保证项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特种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施工人员均符合资质、持证上岗。
五、我单位在运维期将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运行规程》《定期巡检维护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巡检、维护与保养,及时处置设备故障等突发状况,一旦发生火灾、触电、结构损伤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运营期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绝不瞒报、漏报。
六、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我单位将自觉、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指出的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进行报告。
本承诺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存在未批先建、私自并网、使用不合格产品、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接受相关单位纳入信用记录、暂停或终止项目并网发电处理。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6年6月XX日
备注:该承诺一式两份,一份交属地政府,一份交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过程中使用。
附件2
真实性承诺书
贵单位《关于选取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公告》知悉。经认真研究,我司决定参加此次报名。
我公司保证在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信誉良好。如在选取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自愿放弃入选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2026年6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