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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村庄规划(2025年局部修改)的公示

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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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村庄规划(2025年局部修改)的公示


        修改原因:按照组织部阵地建设相关要求,为提升宝胜村公共服务能力,为完善村庄公共设施配套,保障建设项目落地,特开展本次村庄规划修改工作。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YGZB02-2024)等。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重庆微景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本次村庄规划修改共涉及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宝胜村5社,用地面积为1320.95平方米(项目拟建设用地1111.54平方米,农村道路209.41平方米),现状包含为耕地,田坎,现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111.54平方米,农村道路209.41平方米。地块二位于宝胜村1组,紧邻现状县道(X583)。调整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150.49平方米,现状地类分别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耕地、田坎、公路用地,现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150.49平方米。

       公示单位: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1.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2.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3.花桥镇宝胜村村民委员会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1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村庄规划修改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村庄规划修改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村庄规划修改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东文    联系电话:54628029

      附:1. 区位图   2. 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3. 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图   4.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1. 区位图  

2.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3. 国土空间用地布局



4.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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