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花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街道>花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3739825203U/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花桥府发〔2022〕66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忠县花桥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桥镇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各单位:

《花桥镇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花桥镇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交路长〔2021〕1号)、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1〕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协调发展为主要任务,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调动相关单位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公路管理由个别办公室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实现“路长制”推动“路长治”,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底前,镇级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运行机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面建立起镇、村(社区)两级路长责任体系,明确镇级路长分工和成员单位职责,实现全镇路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

到2022年12月底前,全镇所有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协调机构。镇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经发办、建管办、财政办、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镇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路长办)设在镇建管办,作为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的日常机构,各村(社区)在镇路长办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日常管理。

(二)路长体系。全镇建立镇、村(社区)两级路长体系。镇级设置农村公路总路长,总路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路长由镇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级路长由村(社区)书记、副书记和驻村、联村干部担任。

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镇、村两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镇级路长按照“一人一路”的原则逐路或逐段明确到人,村级路长可视情况按照“一对多”的原则落实到人,但每人负责的公路条数原则上不超过5条。

(三)“路长”团队。全镇“路长制”工作实行“1+3”管理模式,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每条农村公路明确一名路长,并结合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护路员、联系一名技术员(简称“三员”)。路政员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及路长安排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护路员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修复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和预防养护及路长安排的其他具体养护工作。技术员负责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建设、养护中专业技术性问题及路长安排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四)工作机制。一是路长会议制度。总路长和各级路长每年组织召开路长办公会,对“路长制”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路长巡查制度。按照“巡查-处治-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总路长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镇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次的标准,全面开展路长巡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三是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四是督查通报制度。由总路长办采取定期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的方式,组织对镇路长、村(社区)路长日常履职情况、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筹解决问题情况、总路长和镇级路长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农村公路重大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提出问题,限期整改;五是路长考核制度。根据年度目标,制定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对路长办及路长进行考核评价,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六是信息公开通报制度。通过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公示路长信息,公开“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同时,采取简报、专报的形式通报“路长制”工作实施进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连接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网;继续推进通组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在计划任务下达后,应及时落实对应的路长和“三员”,从项目前期工作就开始介入项目管理,履行路长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各级路长及成员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赶集日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忠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

(三)强化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镇、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健全工作体系、落实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合理设置、利用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探索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建立健全以路况、养护工程里程、养护资金、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

(四)提高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善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建立稳定灾毁资金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促进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

(五)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发展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农村运输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强化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依托乡镇运输服务站,推动邮政物流、农村客运小件快运、电商快递、冷链物流、货运班车等多种形式农村物流发展,构建镇、村两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补齐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畅通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

(六)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七)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镇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违法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八)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我镇地形地貌复杂,每年因水毁、滑坡、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严重。镇级路长要紧密联系县级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

(九)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深化研究和推广经济、耐久、可靠、安全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加快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路长制”管理APP,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路长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总路长办加强对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统筹,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

(二)做好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镇、村两级路长名单,在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基础上,升级完善并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全镇路长制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营造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