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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金声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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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声乡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58号)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依法公开工作要求,准确全面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根据规定,现将我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声乡党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数字重庆建设,着力提升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公开公示质量,真正让“数字政府”服务广大群众。

(一)主动公开。围绕县委1116”总体发展思路和乡1444”发展目标,聚焦群众关心民生热点,金声乡始终坚持主动公开,高质量公开,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针政策落实,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民生事业,着力做好政务动态、公告公示、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惠民利民、低保公示等。2023年,乡政府总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3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活动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县修订信息公开指南,持续规范全乡申请公开流程,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宣传和受理,切实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保障群众权益,提升政府信息公示公开公信力,2023全年各项申请公开均正常推进,未出现受理不及时、答复超期引发负面舆情,群众申请公开受理投诉率0

(三)政府信息管理。乡政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全年公示公开30条信息,43条政务活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均符合县政务信息管理要求,未出现政务公开泄密和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在保证公开数量质量的同时更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的信息数据,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便民、服务、高效”工作原则和目标,结合数字重庆建设工作部署,开设政务活动、政策文件、公告公示、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重大民生信息等公示公开专栏,外联渝快办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3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困难94件,事项办结满意率超过93%

(五)监督保障。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内容设置,金声乡对标对表,开展政务信息培训4次,长效管理信息公开机制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信息公开自查自纠能力,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通过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宣传不够。日常工作过程中缺乏对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的宣传,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知悉偏低,未形成公开信息监督良好氛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不足。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示内容和范围把握不精准,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公开方式和内容有待创新。

下一步工作改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对标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并常态化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府数字化运用和数字重庆建设相关内容培训,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二是创新公开内容。抓好抓实群众关心热点,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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