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宗旨:为辖区内退役军人落实相关政策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主要职责:贯彻宣传落实退役军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教育活动场所;承担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反映等具体工作;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和烈军属的合法权益;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立功喜报送达、光荣牌悬挂等具体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动态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开展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市委编办批准备案的《忠县优化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精神及忠委编〔2019〕26号文件设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退役军人服务站均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从单位性质上看,机构类别均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03万元,支出总计21.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 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1.0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0万 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5.00万 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8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万 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0.5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0.7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0万 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4元、单位人员工资181925.59元、单位医疗支出5585元及住房公积金7884元。公用经费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品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 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
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单位:元) |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整体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32 |
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整体目标绩效为:一、做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100%发放;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核查100%、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采集95%以上;三、光荣牌悬挂100%;四、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参训人数达当年退役总人数90%以上;五、按期办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督办信访事项95%以上。 |
重点优抚对象待遇发放 |
30% |
元 |
≥ |
100% |
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整体目标绩效为:一、做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100%发放;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核查100%、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采集95%以上;三、光荣牌悬挂100%;四、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参训人数达当年退役总人数90%以上;五、按期办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督办信访事项95%以上。 |
退役军人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 |
30% |
人 |
≥ |
95% | |
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整体目标绩效为:一、做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100%发放;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核查100%、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采集95%以上;三、光荣牌悬挂100%;四、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参训人数达当年退役总人数90%以上;五、按期办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督办信访事项95%以上。 |
光荣牌悬挂 |
20 |
块 |
≥ |
100% | |
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整体目标绩效为:一、做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100%发放;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核查100%、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采集95%以上;三、光荣牌悬挂100%;四、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参训人数达当年退役总人数90%以上;五、按期办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督办信访事项95%以上。 |
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
10 |
人 |
≥ |
9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78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