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忠县任家镇文化站经机构管理部门核定,2018年编制人数为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2018年在职人数为4人。
(一)职能职责
文化站职能特点:属于政府系列文化事业单位,但有别于其他事业单位,兼很大一部分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宗旨:传播、发展、繁荣、管理文化。组织、管理所辖区域内的群众文体活动,繁荣群众文体事业。业务范围:文体事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管理;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创作组织;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与管理;村级、街道文化工作业务指导;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对外文化交流;文艺作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文化市场管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搜集整理与保护。
1、传播文化、发展文化、繁荣文化、管理文化,引领先进文化方向。
2、运用一切艺术手段,对群众进行时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所辖区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4、组织并指导群众艺术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和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5、开展图书阅览,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编辑并推荐群众业余艺术创作作品和科普材料。
6、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
7、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体骨干。
8、负责配送和管理村、街道等公共文化资源;执导村、街道的群众文体工作。
9、负责当地的文化市场管理。包括演出团体、民间艺术、图书报刊、摄影音像、电影电视、网吧球室等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和管理。
10、收集、整理、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当地的文物保护和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4.17万元,支出总计64.17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万元,占89.9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4.17万元,支出总计64.1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1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84万元,占76.1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2万元,占14.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万元,占4.11%,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占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5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增加。公用经费3.11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镇今年实施公车改革,无公务车。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部门及村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到;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部门决算公开培训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二是干部作风改变,下基层时间增多,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8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