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水域禁捕十年”的指示精神,巩固全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果。根据《忠县禁捕水域相关船舶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忠禁捕退捕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及忠县公安局、忠县交通局、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海事处《关于开展忠县禁捕水域相关船舶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确保我镇禁捕水域相关船舶规范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始,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汝溪镇禁捕水域相关船舶规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维君 镇 长
副组长:刘 平 副镇长
成守安 政法书记
成 员:金 林 应急办主任
刘 洪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方小育 执法大队队长
谈金芬 水利站干部
邓小春 财政办主任
黄华东 马耳坝水库管理所所长
马秦建 汝溪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刘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明成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联系。
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