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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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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在镇单位:

《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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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90号)、《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渝市政委〔2017〕36号)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54号)以及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协同收运处理模式,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总目标。具体目标是:2019年9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居);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常态化。

二、职责分工

各村(居):作为本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一是2019年8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二是负责本村(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并于每月24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建管办。三是负责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优化建设;落实村(居)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选址建设;做到按时清运垃圾。四是负责对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指导员及收运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五是负责统计和配置行政村(居)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袋;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收运设施定期清理、保洁、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

镇社事办:牵头对全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末端处置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农村农膜回收处置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垃圾分类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宣传和引导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汝溪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保障工作。

镇建管办:牵头制定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企业及回收点布局;负责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村(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汝溪卫生院:负责监督指导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及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汝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全镇餐饮店就如何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的宣传引导,配合镇建管办做好餐厨垃圾处置工作。

三、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区域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和集镇生活垃圾两类。其中: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能卖钱)、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湿垃圾四类。集镇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能卖钱)、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能卖钱):指可以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或个人的、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可以再利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电子产品等六类。具体包括;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复印纸、纸板、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硬塑料、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铁、废不锈钢、废铝、废铜丝、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旧纺织衣物、纺织制品、所有带电的电子产品等。

(二)不可回收垃圾:指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食品袋/盒、卫生纸、纸尿片、烟头、废家具等。

(三)有毒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垃圾。主要包括废旧电池、旧灯管、温度计、农药瓶、过期药品等。具体包括:废弃电池、废弃灯管、废弃温度计、过期药品、农药瓶、杀虫剂、消毒液、废油漆、废电路板等。

(四)湿垃圾(易腐、餐厨垃圾):指容易腐烂变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剩饭剩菜、菜叶菜帮、瓜皮果壳和枯枝败叶等。

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一)垃圾分类收运设施。一是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包括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桶。二是垃圾分类运输工具。包括有毒有害垃圾运输工具、其他垃圾转运车、餐厨垃圾运输车。

(二)垃圾回收站点布局。以原有垃圾收集站、点为依托,按照方便农户投放的原则,合理优化点位布置,并设置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集镇餐饮店必须设置餐厨垃圾桶;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镇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三)建立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体系。一是收集方式。农户(居民)负责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垃圾收集点对应的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和农户自备的湿(易腐、餐厨)垃圾桶;保洁员负责区域内日常清扫保洁和将错分的生活垃圾按标准进行重新分类;村级分类指导员负责对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回收、分类、暂存。二是运输方式。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的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运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村级分类指导员定期运至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镇负责对不可回收等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毒有害垃圾由有收运资质企业从镇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至县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四)有毒有害垃圾补助方式。对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暂存、运输按标准进行补助或适当奖励。

五、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一)农村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农户对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直接送到再生资源回收点或投放至就近可回收垃圾桶;对湿(易腐、餐厨)垃圾直接投放到沼气池、粪便池,经发酵后作为有机肥使用。

第二步:保洁员对辖区内的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初步分拣后,通过收集袋运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对不可回收垃圾联系本辖区垃圾运输车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第三步:村级分类指导员对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内可回收垃圾按规范进行分拣,并定期运至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二)集镇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一是居民对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直接送到再生资源回收点或投放至就近可回收垃圾桶;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店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

第二步:保洁员对辖区内的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初步分拣后,通过收集袋运至村级或集镇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对不可回收垃圾和湿(易腐、餐厨)垃圾联系乡镇(街道)进行转运。

第三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负责对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内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收运及后续分类处置。

第四步:县蓝天公司对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经过压缩后转运到海螺厂焚烧。

    (三)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农户(居民)对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送到村(居)有毒有害暂存点,并按规定标准领取补贴。

第二步: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的有毒有害垃圾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有害垃圾进行分类,集中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储存,并按规定标准领取补贴。

第三步:由镇级负责将村(居)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垃圾运送到镇政府驻地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第四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对镇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内有毒有害垃圾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储存再由有收运资质的企业运至县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20日前)

一是镇建管办牵头起草实施方案并印发方案;二是组织召开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三是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四是各村(居)组织本村(居)分类指导员培训;五是由各村组织分别召开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会;六是按照宣传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引导,确保每家每户明白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投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0月10前)

一是各村(居)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建设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收集点建设工作;二是各村(居)分类指导员精准到户指导农户(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三是各村(居)按照分类处置流程组织本村(居)分类垃圾的运输工作。

(三)检查验收和长效机制建立阶段(2019年10月11日起)

一是由镇建管办牵头,镇财政办等相关办公室配合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二是由镇建管办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建设适合汝溪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机制,全面实现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七、经费保障

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

(一)镇财政办、镇经发办、镇环保办、镇建管办等有关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专项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村(居)引导受益农户以村民自治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常住居民每人每月按1元的标准筹集垃圾处理费),作为本村(居)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及分类专项资金,积极发挥农户(居民)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参与,全民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建管办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各村(居)按照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镇级有关单位根据其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民众知晓度。各村(居)牵头,要通过社员大会、党员大会、村民院坝会、“五村五户”(“卫生村、生态村、和谐村、书香村、文明村”,“卫生户、园林户、和睦户、书香户、文明户”)创建活动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宣传教育工作;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活动,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微视频、短信、公益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提高农户(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知晓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落实源头管控。各村(居)要配足配齐保洁员,落实好分类指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技能。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拣员和运输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既要负责环卫保洁工作,又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等职责,做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实现源头分类与管控目标。分类指导员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考核,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由镇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与考评工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各村(居)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1.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布点方案

附件1

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为确保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宣传引导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宣传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二是宣传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强调。三是宣传2019年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批示精神。

(二)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

2.《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166号)。

3.《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

(三)垃圾分类类别及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能卖钱)、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湿(易腐)垃圾四类。集镇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能卖钱)、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四类。

1.可回收垃圾(能卖钱):指可以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或个人的、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可以再利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电子产品等。具体包括;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复印纸、纸板,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硬塑料,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牙膏皮、废铁、废不锈钢、废铝、废铜丝,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旧纺织衣物和制品,电子产品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指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食品袋(盒)、卫生纸、纸尿片、烟头、废家具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垃圾。主要包括废旧电池、旧灯管、旧温度计,农药瓶、过期药品、化学制剂等6类。具体包括:废弃电池、废弃灯管、废弃温度计、过期药品、农药瓶、杀虫剂、清毒液、废油漆、废电路板等。

4. 湿垃圾(易腐、餐厨垃圾):指容易腐烂变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剩饭剩菜、菜叶菜帮、瓜皮果壳和枯枝败叶等。

二、宣传方式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工作会议、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方式,在居民楼院、办公场所、行业窗口等重点区域,全方位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一)发放宣传资料。由镇建管办牵头,印制宣传画(册),力争全民知晓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各村(居)要在办公场所设置至少1块垃圾分类宣传栏。

(三)开展“六进”宣传。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开展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农户等活动,通过联村干部包村包片、村居干部包组包户等方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医护工作者、员工、农民、居民明白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如何卖钱,从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知识全知晓、分类全参与。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语(参考)

1. 垃圾分类是新时尚,要全民参与。

2. 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丽中国。

3. 垃圾分类,让生活更美好。

4. 垃圾分类干湿先分开、能卖尽量卖、有毒有害单独放、其他不乱扔。

5. 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6. 倡导垃圾分类,共享绿色生活。

7. 垃圾分类,惠及全民;家家参与,人人动手。

8. 爱护环境,用好垃圾。

9. 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绿色环境人人共享。

10. 低碳生活进校园(社区),垃圾分类我先行。

11. 垃圾分类益处多,保护环境靠你我。

12. 混放是垃圾,分类变资源。

13.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变废为宝,节约资源。

14. 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附件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布点方案

根据《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布点方案。

一、收集点布点

(一)行政村。一是收集点的设置。以原有垃圾收集站、点为依托,按照方便农户投放的原则,由各村(居)自行合理优化点位布置。二是垃圾桶的设置。每个收集点分别配置1个可回收垃圾桶、至少1个不可回收垃圾桶、农户较稠密的区域可配置1个有毒有害垃圾桶。

(二)场镇。一是收集点的设置。以原有垃圾收集站、点为依托,按照方便农户投放的原则,由各村(居)自行合理优化点位布置。二是垃圾桶的设置。每个收集点分别配置1个可回收垃圾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桶、至少1个不可回收垃圾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配置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餐厨垃圾、垃圾桶及有毒有害垃圾桶4类收集容器;集镇各餐饮店必须自行配置餐厨垃圾桶。

(三)示范点。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以点带面,我镇拟在溪沟居委黄家祠堂、长安村联盖桥居民点设置2个示范点,忠万路沿线、狮子堡A块等地设置示范点,更好的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二、回收点暂存点布点

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镇级设置一处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三、回收点建设及预算

按照《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次垃圾分类预算主要涉及垃圾桶、标牌、宣传展板、制度牌、门头牌、地面硬化、环保袋、宣传画等。具体预算如下:

垃圾分类采购物资详细统计表

种类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240L垃圾桶(不可回收)

214

240

51360

增加场镇点数量

120L垃圾桶(可回收)

368

160

58880

120L垃圾桶(有毒有害)

90

160

14400

仅暂存点布置

240L垃圾桶(餐厨垃圾)

60

240

14400

镇江溪沟场镇垃圾点数量

60L垃圾桶(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有害各2个)

8

90

720

仅布局机关和大厅

标牌

35

380

24700

宣传展板

15

800

12000

制度牌

90

40

3600

门头牌

15

380

5700

地面硬化

186

300

55800

环保袋

22000

1.5

33000

宣传画

11000

1

11000

合计

28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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