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亚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熊江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向光兴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小平 副镇长
张永斌 副镇长
成 员:黄鑫鹏 镇党政办主任
范子兴 镇规建管环办主任
邓小春 镇经发办主任
田丽君 镇社事办主任
周罗华 汝溪镇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秦忠良 汝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洪 汝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居)主任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管环办,办公室主任由范子兴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办公室抽调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溪府发〔2019〕68号文件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汝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垃圾分类的指导、宣传资料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维修,完善便捷的分类投放方式并有组织的开展监督考评、自查自纠及集中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各村(居)、有关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见成效。
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