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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6558402N/2022-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汝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23
[ 发布日期 ]
2022-09-23

重庆市忠县汝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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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贯彻宣传落实退役军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教育活动场所;承担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反映等具体工作;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和烈军属的合法权益;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立功喜报送达、光荣牌悬挂等具体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动态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开展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2021年度编制人数3人,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忠县汝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为20196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核定编制3人,在职2人,人员由本镇农业服务中心划转而来。2019年7月相应预算经费由原单位调整至现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6.54万元,支出总计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其中:基本支出36.54万元,占1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

3.结转结余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支相抵,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67万元,占9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

(3)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新招录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劳务费、手续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5.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我镇调研考察。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5.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接待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再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因单位性质原因,我单位无车辆使用情况,未占用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 我单位未设置项目绩效管理机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汝溪政府办公室:547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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