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宝府发〔2021〕118号
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忠府办〔202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艳权 镇 长
副组长:聂书娟 副镇长
成 员:张 敏 党政办负责人
李 娟 社事办负责人
崔云风 经发办负责人
范远鹏 社保所所长
王 胜 社保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范远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胜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特此通知
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