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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62100K/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善广乡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忠县善广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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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
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解决村(居)委会的困难和问题,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制定、村(居)委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村(居)委会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村(居)民素质。
3.
发展本乡和村(社区)经济,管理本乡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本乡、行政村、社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村(社区)组织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本乡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卫生保健、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统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7.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善广乡政府内设7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下辖5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善广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善广乡文化服务中心、善广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善广乡农业服务中心、善广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辖7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39名,退休人员15名,村、社区干部(包括本土人才)5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26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6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6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336.5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40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7.73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4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6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48万元,项目支出488.7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4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应急用车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健联系方式: 023-5487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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