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各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清扫场镇及沿途公路主干道路面清洁,将有意向于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登记在册,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清洁家园、文明劝导、文化进万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引导辖区居民支持、配合、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全国文明县城”金字招牌增光添彩。
三是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梦想课堂等阵地,组织人大代表、基层干部、思政教师等,利用法治教育、院坝会、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宣讲,推动《条例》走进田间地头、社区小区、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