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石黄府发〔202363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 ),经725日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一金三制的通知》(石黄府发〔202141)5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20237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单位

1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一金三制的通知

石黄府发〔202141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2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石黄府发〔202062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3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县石黄镇污水和垃圾处置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黄府发〔202015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4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黄镇农村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方案>的通知

石黄府发〔201954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5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黄镇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黄府发〔201510

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