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全镇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成人员
组 长:康兴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邱建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刘治发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毛青海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王春明 副镇长
杨 韬 经发办主任
杨金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沈方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肖 兵 三汇派出所所长
杨红滨 三汇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春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美同志具体牵头并负责日常办公。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镇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解决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好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专班。
1.长江流域退捕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镇经发办、镇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研究细化禁捕退捕工作方案,开展退捕专项行动和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开展渔船网具处置等工作。
2.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
负责研究制定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为。
3.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链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倒卖、销售、消费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