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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乡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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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总体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乡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法治讲座,提高石子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坚持法治教育和学习才可达到。2019年我乡积极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与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下乡进户、摆龙门阵等形式相结合,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由乡司法所牵头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活动,发宣传册、拉标语、放映公益教育片。在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之时,结合石子乡实际情况,给学生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利用每月职工政治学习,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乡平安办利用职工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关于信访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司法所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激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促进我乡和谐稳定。

(二)推行政务公开,倾力打造“阳光政府”。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乡全面服务群众的一个得力平台。2019年我乡全力打造政务公开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更新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接受村民监督,以问题为导向,由村社组织,邀请职能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同村民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公共权力阳光公开运行。

(三)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效率原则,严谨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在“三一绿建”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合法化和人性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既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由于我乡没有派出所,所以我乡平安办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和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违法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使辖区乱搭乱盖现象有所减少。

(四)处理群众信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件,彰显法治政府本色。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因征地、林改等引起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改变现状,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重点案件,严格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的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2019年我乡平安办联合司法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提高我乡矛盾纠纷调处率。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2019年,我乡共出动检查了海螺水泥厂8余次,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共8份,纠正不规范操作3余起,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1处。通过全面整改,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惩处,预防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11月底,全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8件,其中邻里纠纷132件,婚姻家庭25件,人身损害赔偿1件。本年度以来各村未排查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未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命案和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方式陈旧,以至于宣传效果不明显。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法治宣传方式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2019年虽然我乡针对法治宣传方式做出了一定的创新,但是相较于网络的发展、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该创新度仍不够。我乡的法治宣传方式大体上还是为传统“老三样”,方式较为陈旧,群众接受度较低。

(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遇事大多“信访不信法”。

由于我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各村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辖区老年人居多,且大部分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较慢,所以针对老年人的普法效果甚微,法律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提高,遇事之后仍然“信访不信法”。

(三)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以至于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水平不平衡。

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针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口头上讲法治,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治甚至不讲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这也直接导致了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石子乡充分认识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法治建设的水平”。石子乡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石子乡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乡党委书记、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石子乡年内安排不少于2次的学法任务,年初制定出台《普法计划申报表》,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石子乡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一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落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乡党委、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我乡特聘请忠县乌杨法律服务所王洪坤作为我乡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

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政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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