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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乡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日期: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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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报区(县)民政局审批,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调整前救助情况

调整后救助情况

保障人数

家庭人

收入(元)

救助金额(元)

保障人数

家庭人均

收入(元)

救助金额(元)

1

唐光珍

2

118

816

1

142

414

2

秦宗富

2

50

1012

1

0

556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家庭

人口

原救助金额

停发原因

1

黄仕华

1

496

黄仕华于2021年6月7日死亡






举报电话:54246841(民政局)

54819106(石子乡人民政府)

忠县石子乡人民政府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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