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林资源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构建好山水林田系统治理结构,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石子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石子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石子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山林资源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构建好山水林田系统治理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忠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双特”发展思路和“一地一城三区”目标,结合“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总体规划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明确全乡领导干部山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到林长制工作有责、有方、有效,山林提质、增量、显效,切实筑牢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山林资源保护。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经营,充分发挥山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统一。
2.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区域负责,落实山林区域管理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的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
3.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围绕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系统推进林业生态治理。
4.坚持依法依规、创新机制。严格管控山林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山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5.坚持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乡、村“二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林长制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58%左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
二、主要任务
全乡林业用地和森林纳入林长制实施范畴。建立“网格化”林长管理体系,落实山林区域二级林长管理责任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建立乡、村“二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完善乡林长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确保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
(二)严格山林资源管理,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山林资源监测管理,不断完善山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林区山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公益林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管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控制以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三)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促进山林资源提质增量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森林经营利用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绿化。重点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开展坡坎崖绿化提升,做大森林资源总量。加强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和投入,提高造林成活成林率。积极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灌木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高质量建设自然山体生态屏障,增强生态项目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保护、治理面源污染、减灾防灾等方面的生态防护功能,逐步提高生态品质。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继续深化林业改革,推动生态产业惠民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可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鼓励支持林农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创新农村“三变”改革。加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实现生态惠民。积极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森林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大力培育新型林业产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果林、木材加工等绿色富民产业。科学利用山林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综合治理,规范有效整治问题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1.多方位加强山林资源监管。一是全面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充分利用巡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网格护林员最低上线率,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林区、主要通道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加强重点问题明察暗访。针对各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乡林长办公室适时组织查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广播、村组及院坝会议宣传,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2.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全乡设立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林长,为全乡林长制第一责任人,由乡分管领导担任副林长,乡林长每季度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村级林长由村书记担任林长,副林长由村副书记担任,及时向乡林长报告巡林发现的问题。
以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等为依托,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护林员队伍,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乡林长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林长制日常工作,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工作情况。
(三)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和职责
乡、村二级林长按划定责任区域进行管属地管理。其他涉林单位以林木经营者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乡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组织落实山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要抓紧细化并制定出台辖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实施“路线图”、机制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加强实施林长制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要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列入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加强目标考核,督促指导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二)强化能力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山林资源市场化生态补偿改革。加强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防灭火监测、不断强化执法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公布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每年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1.石子乡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2.石子乡林长制“一张图
忠县石子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石子乡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
主要职责 |
工作要求 |
乡林长 |
负责辖区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一林(山)一策”,协调解决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完成全镇林业保护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完善责任机制;负责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组织实施山林资源源头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网格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对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
每季度巡林至少1次,每半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网格护林员培训。向县级林长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 |
乡副林长 |
乡副林长对本级林长负责,认真落实林长制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本级林长的工作安排,确保林长制工作在所负责辖区内严格执行。承担责任区域内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治;落实生态修复、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森林巡查等工作;负责协助林长做好网格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村林长和护林员履行职责及效果情况进行现场跟踪检查督导。 | |
村林长 |
负责在责任辖区内开展山林资源保护巡查工作,及时处理巡林发现的问题,劝阻责任辖区内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上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履行山林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生态资源;及时向上一级林长报告有关山林资源管理情况;负责网格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配合查处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
每月巡林不少于4次,每月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不少于1次。 |
村副林长 |
负责本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落地落实,对本级林长负责;认真落实林长制相关制度和本级林长工作安排。 | |
网格护林员 |
负责网格责任区域巡山护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发现和报告盗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资源、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情况;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规用火、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情况;适时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完成村级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每天全面巡林不少于1次,对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填写巡护日志。 |
乡林长办公室 |
承担、指导辖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本级林长会议;落实县级林长、乡林长确定的各项工作;拟定并分解林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村级林长制各项工作;承办县级林长和县林长办公室转办督办案件;督办群众举报案件。 |
附件:2 | ||||||
石子乡林长制“一张图”所需基本信息收集表 | ||||||
乡 镇 |
总林长 |
手机号码 |
副总林长 |
手机号码 |
林长办公室 | |
石子乡 |
丁明华 |
* |
但唐奎 |
* |
办公室主任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樵地斌 |
黄建平 | |||||
吴君 |
* |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
* |
* | |||||
村 |
林 长 |
手机号码 |
副林长 |
手机号码 |
网格护林员 |
手机号码 |
金矿村 |
黄仕发 |
* |
邓大池 |
* |
刘家勤 |
* |
宝山村 |
曾素珍 |
* |
黄学林 |
* |
黄光安 |
* |
杨兴村 |
邓大勇 |
* |
易正林 |
* |
冉祥兰 |
* |
芋溪村 |
黄金华 |
* |
李秋英 |
* |
黄仕吉 |
* |
向阳村 |
秦正廷 |
* |
秦建红 |
* |
秦大明 |
* |